1980年代以来,羌族
知识分子通过历史、文化论述的羌族本质建构,似乎沿着两条道路进行:一是强调
大禹子孙与
大禹文化的“古老华夏”羌族建构;二是强调天神木比塔、祭山神、
白石崇拜、“木姐珠与斗安珠”等非汉本土特色的“少数民族”羌族建构。在前一条路线上,热心的
知识分子主要是较汉化地区或城镇的老一辈羌族退休公教职工。在后一条路线上,热心推动者主要是来自
村寨的中年辈现职民族干部或
教师。前一路线,便是我在本章开始时所提及的20世纪上半叶,本地以“灌县”为我族空间边缘,以“借”或“热”为族群自称的我族想像之延续。推动者为退休的老公教干部,也与过去的“
端公”一样,具有阅读
汉文古籍的能力;所以事实上,
汉文古籍知识是他们建构本族认同的主要素材。后一路线则是1980年代以来在国家少数民族区域自治行政空间下,以“
尔玛”为本族自称,并强调有别于汉的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建构。推动者之现职民族干部或
教师,大多来自偏远山区
村寨。他们约在1960-1970年代受国家培育,因而获得一些
语言学、
民族学、历史学的典范化、普及化知识。他们由外来民族调查者的羌族语言、历史、文化描述中认识“羌族”,他们也在偏远山区
村寨中找寻有别于汉、藏的特有羌族文化。因而,从某一角度来说,他们延续20世纪上半叶以来“少数民族化”之羌族建构'。此两条路线,“古老的华夏”与“少数民族”,或并行或交叠但并不相斥。此两种羌族
知识分子,也并非截然划分,在同一人身上常有此两种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