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伦士所注意的或其所描述的“
羌民宗教”,几乎都与《圣经》记载或在西亚地区仍然可见的一些
宗教习俗相关。他相信在此“蛮荒”之地,土著信仰唯一的最高
天神——木比色或阿爸色,是对
上帝耶和华的信仰。他又称,因为
羌民多住在高山上,这最高的
上帝天父还有一个名字:“
山神”。为了支持这样的看法,他举出一些
宗教文化上的证据。譬如,
羌民尚白;他认为白代表
宗教与道德上的洁净,这与古犹太人的信仰习俗相同。又如,他提及
羌民不拜
偶像,如同遵守《十诫》的犹太人,只以
白纸与
白石来代表神。又如,
羌民在高山上进行的
祭仪,相关的“神树林”信仰、山上以
石头堆成的“
祭坛”,都被他视为与古犹太
宗教传统有关,或是有其《圣经》记载根源的习俗。他又认为,
羌民相信
上帝是毫无瑕疵的,而人则是带罪的。人要接近
上帝必须先除去罪,因此
上帝派遣带罪的使者到世间帮助人们除罪。在他的著作中,
陶伦士费心描述
羌民“
端公”及他们所主持
祭山杀羊子的“
还愿”活动,“
端公”也就是他所称的除罪使者,“
还愿”是除罪救赎之习俗。在上一章中,我曾提及,当时一位
陶伦士的当地好友兼传教助手——汶川木上寨的苟平山,他在接受
基督教信仰后,也帮着
陶伦士宣扬“
羌民原本是
上帝子民,以色列人后裔”之说。在他所写的《告大羌族同胞书:献羊子始末》中,他称听了
陶伦士的解释及读了《旧约圣经》后才恍然大悟,原来
羌民对
天神献羊子与古代以色列人的
献祭同出一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