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毓华、
赵曦从文化空间“场所说”定义出发,认为羌族非物质遗产文化空间主要有
天火坪、勒色坪、火塘屋、照楼台、芋初坝、议话坪等。由于本书对文化空间采用的是“活动说”概念,因此我们可以把勒色坪、火塘屋、照楼台、芋初坝、议话坪等看作是展现羌族传统综合性民间文化活动的场所:
天火坪大多位于羌寨背后的山上,主要进行
祭火仪式、获猎欢庆歌舞仪式、分配猎物活动;勒色坪主要位于寨子后面较高山上的神树林山坪或寨子前面开阔坡坪上,主要进行一年一度的由
释比主持的“刮白尔”等
祭天大型仪式;芋初坝是寨子公认的或者是历史形成的公用的专门举行驱逐农害的场地;传统民居内的火塘屋、照楼台是进行家庭
祭祀大事、家庭
婚丧嫁娶、
驱邪解秽等重大文化活动的场所;议话坪是寨子制定、维护、应用习惯法的专门用地,承担维持羌寨的内外部人际关系和谐共处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