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高,部分
瑶族开始较
长时间地在某一地域生活与居住。一些休耕地经过不断地改造,也成为人们长期固定供奉的对象。为便于供祭,人们用草、木、木皮等搭盖简陋的棚舍,作为土地庙,供
石头作神像,进行
祭祀。随着人口的增多和村寨的扩大,人们的生活活动区域也不断扩大,一些建立较早,靠近村寨的土地神成为村民共同
祭祀的神灵,并发展为村寨的社神。最初的社神亦为土地神。
广西百色一带的山子瑶将村寨土地公称为“本境土地公”,一般是在盘王庙内右边的墙下立一
石头为土地公偶像,石前放一个碗作
香炉,供人们烧香供祭。土地公是农作物和地方社会治安及人畜的保护神,凡村寨天灾人祸、瘟疫流行、社会不安、生产不顺等,都要祭本境土地公。如婚丧生育,由家主通过本寨的瑶老向本境土地公通报,去者除名,来者立名,加以保护;村内失物引起纠纷,瑶老难断,双方同意,可由瑶老
带领前往本境土地公神位前烧香,请土地公神判;如村与村发生械斗或有匪徒劫村,就烧香求土地公保佑本村人生命安全。小祭烧香焚约纸钱即可,大祭则与还盘王愿或春秋祭一起进行。
广西环江一带的
瑶族认为社王是保护禾苗的神。社王庙建在田峒里,凡在这一带占有田地的人家,都共祭这个社庙。每年夏历六月初六,各户聚集社庙前,共同祭社,祭后共同聚餐,所需费用由各户均摊。
广西大瑶山内5个支系的
瑶族祭社王。不仅村村有社,而且有的村内同姓还共有小社。每个社都有自己的名称,如金秀、白沙两村共一社,叫新安社,六拉村的社叫歌放社,昔地村的社叫下新安社,金秀陶姓之一的小社叫麻多社。5个支系的
瑶族,祭社内容也略有不同。花蓝瑶的社王设于社庙内,以3块长形
石头为神像供祭。据当地
瑶族说,过去是没有社庙的,以3块
石头为神像,安置于大树下,以树为屋,任凭风吹雨打。后来为便于
祭祀,才在
石头上盖简陋的房屋,躲避风雨。每年春秋二社,杀社猪一头祭神。山子瑶一般无社庙,以
石头为神像,供于大树下。每年春秋二季社日,杀社猪于社老家祭神,同社的户主均要参加,祭后聚餐分社肉。祭社前,社老还要当众“料话”,宣布有关生产的条律。盘瑶也是以
石头为社王神像,并认为社王就是土地神,因为五谷是从土地生长出来的,五谷的丰歉和土地有关,所以社王又是五谷神。在他们的观念中,社王既保佑他们的树林、庄稼顺利生长,获得丰收;又可保护他们的山岭、村庄不被强盗抢劫,免遭火灾、野兽的危害,使村民平安无恙。盘瑶祭社的时间各地略有不同,有的每年2次,有的每年3次或4次。甘冲村每年祭2次,坤林村每年祭4次,而盘村则每年定期祭3次,分别是夏历三月初三、六月初六、
九月初九,届时每户户主带一碗荤菜,如猪肉、鸡或鱼等,到社前供祭,然后就地聚餐。如
平时遇庄稼受灾,影响收成,也可临时去祭社王,但要请师公卜卦择吉,方能举行。坳瑶祭社,由社老一人准备
祭品到社庙里祭社王,其他各户则在自家门口祭,请社王来领筵,祈祷禾谷丰收。茶山瑶的社庙,有的专祀社神,有的则与其他神共庙。
平时每逢
初一、十五,由社老到庙里烧香祭神;每年的春秋二季社日,共社各户集中庙前杀社猪祭神,分享社猪肉,社老则对群众“料话”,宣布有关生产的条律。
广西十万大山一带的山子瑶没有专门的社庙,同村社的人在村老家设一个共同的
香火,供奉村社各家族的
祖先及盘王、玉皇、社王、祖师、本境等村寨守护神。所以,祭社就在村老家举行,每个季度祭一次,春祭为夏历二月初二,夏祭为四月初二,秋祭为
七月初一,冬祭在
十月,日子不论。每次社祭都有名目,春祭称“社头土地”,夏祭称“保苗土地”,秋祭称“保胎土地”,冬祭称“还愿酬神”。由村老主持喃神,因各个季节生产不同,村老喃神亦根据季节不同讲些保佑禾苗生长顺利,谷穗饱满的话。祭社时还结合召开村民会议,每户来一成年男子,自备酒、米、肉、鱼、虾等,或杀
几只鸡或1头
小猪,祭毕会餐,即席议论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