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三十六年(公元1697年)初,
哈密回王额贝都拉向
清朝报告蒙古准格尔部噶尔丹叛乱动向,在噶尔丹食物断绝派遣其子塞卜腾巴尔珠尔掳掠巴里坤的时候,额贝都拉立即派遣长子郭帕白克
带领三百
士兵生擒噶尔丹之子及其部属,押送
北京。据《大清一统志》载,清廷接到额贝都拉的上书请求后,认为(额贝都拉)“诚心向化”,为“以示鼓励”,授予额贝都拉为
哈密“札萨克”一等达尔汗,颁札萨克印,赐红纛,特赐给
蟒袍、貂帽、金带等物自此,
哈密历代回王对清王朝忠贞不渝,也受到了清政府的多次册封。其中四世回王玉素甫从册封
贝子到
贝勒,最后到
郡王,是
哈密回王被清政府正式封王之始,七世回王伯锡尔被封为
亲王,并赐
顾绣蟒袍一件。清王室的皇室宗亲是依次按
贝子、
贝勒、
郡王至
亲王四个官职来分,
亲王职务最高,可见清政府对
哈密回王的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