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解放之初,年画的发行主要是通过鼓楼北和宫南北大街私营画庄的旧发行渠道,每家都有各自的批发客户,这从石印年画时代就一直沿袭下来。1950年
天津新年画
出版社和1951年
华北画业联合
出版社,除新华
书店系统外也依靠他们。1951年,全国
报刊已纳入
邮电部“邮发合一”的渠道,画联成立后,
华北各省市的年画都将集中到
天津出版发行,
邮电部闻风而动,派了两位负责干部到
天津,通过
天津市邮局和画联联系,希望所有年画均交
天津市邮局总发行。
邮电部认为邮局发行年画有两大优势:一、年画发行季节可以随印随由铁路邮政车及时发运,手续少,发运快,运费省;二、邮局在全国城乡网点密,方便群众购买。有关发行费用折扣、发运手续等细节,双方均已谈妥。但在最后即将签订合同之际,邮局提出在运送途中有破损,要求画联每百张另加四张耗损率。画联认为,年画发行向无此例,而且发行折扣已经包括了包装运送耗损率等费用。双方为此多次协商,画联后来让步同意另外加付百分之二的损耗,但
天津市邮局坚持百分之四,协议竟因此功败垂成。如果当时双方都能从长远角度着眼,和
报刊一样,实现全国年画统一由邮局发行,对后来年画
出版、发行方面会有诸多便利条件。尤其是在春节铁路运输特別紧张时期,也正是年画集中运送上市的时刻,和
邮电部协商未成,年画发行复归新华
书店,后来
书店为了均衡铁路发运,不得不要求
出版社从春天就开始预印,于是导致有些品种预印数多,而实际订数少,造成积压;由于提前预印,又导致年画
出版周期过长,有些当年发生的重大现实题材,无法在下年度春节年画中体现。这种缺陷使年画的社会效益受损而难以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