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议话坪是检阅羌丁武装、推选
寨首、练武、决定是否出兵打仗等重大事务的地方。近现代则主要是制定、公布乡规民约,解决纠纷和封山育林等公共事务,也包括传统的推选
寨首等事项。一般每年或每两年开会一次,会首任期长至七八年。如有重大事件需经议话坪会议讨论决定,则由
寨首临时通知。参加议话评会议的为成年男子,人人都有发言权。一经议定的事项即具有法律的性质,
全寨或参与议事作决定的其他各寨都必须遵守。例如,新中国成立前理县桃坪乡增头寨每年7月5日召开议话坪会议,
寨首召集
全寨各家主事男子开会。按惯例杀一只鸡,将鸡血洒在
纸旗上。然后将
纸旗插在田地和森林中,将鸡吊在树上,警示众
寨民如有触犯寨规民约者,将像这只鸡一样死去。之后如有违犯者,则根据情节予以罚款或给予其他相应的处罚。
羌区其他各寨的
议事坪会议作出的决定莫不如此具有法律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