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可资佐证的证据源于对已判为“
古羌先祖文化遗存”的马家窑文化中与
纺织业相关的出土文物的研判,如在永昌县鸳鸯池遗址中以及兰州、甘肃等地出土的
骨针,证明这时羌之远祖已知
缝制兽皮,而石纺轮(58:18,35:10)与陶坊轮(36:8,13:7)的出土,证明其已据有相当规模的手工
编织业,而众多精巧的席纹证明其已据有成套的
编织技艺:“从若干
陶器底部印着的精致席纹来看,当时编制工艺应是相当发达的。单元交互使用,也有的组成连续不断的带状纹,变化繁复。马家窑式
彩陶有
黑色宽带和多条细线组合的图案、弧线半圆纹,往往饰着许多平行线条。半山式
编织纹的图案,也有细而平行的横条纹面,中间镶着一条网格图案……从布纹来看,在一个平方厘米之内,
经线与
纬线各约十根,与今天的
粗棉布密度相同,可见当时纺织水平是较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