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族地区多系山区,耕作比较粗放,一部分还有“刀耕火种”、“赶山吃饭”、“广种薄收”的现象,单位面积产量很低,大部分粮食不能自给。由于当时交通不便,靠外粮内运来调剂十分困难。如果能在县区范围内解决内部粮食问题,不但对改善当地人民生活有利,也可以避免国家外粮内调,从而使水稻产区更多地以粮食支援城市工业。因此,从上到下的各级政府都组成工作队到瑶区,要求并指导
瑶族农民大力挖掘生产潜力,尽可能多地生产粮食。通过努力,大部分瑶山地区特别是土山地区粮食生产逐步实现在一个县、区范围内达到自给。如,
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缺粮一般达4个月,1954年外调粮食已由1950年的120万斤减至10多万斤;即使是
广西河池下坳
瑶族自治区和东兰西山
瑶族自治区等生产条件较差的石山区,粮食也能有较大的
增产。在抓紧粮食生产的同时,各级政府认识到,
瑶族地区山多地少,特别是石山地区土薄质瘦,即使3—5年粮食产量再提高1倍,人民生活水平仍然难以有大幅度的提高。因此,必须充分利用瑶山的特点和优势,引导瑶民发展经济作物和
畜牧业。
瑶族山区的自然条件一般是四季常绿,雨量较多,作物生长快,荒山广阔,便于发展各种经济作物和
畜牧业。如桂西北等山区,除大宗林木外,尚有
桐油、茶油、
芝麻、
向日葵、柚子、香信、木耳、棕皮、松香、五倍子等达百种以上。百色地区山区除猪、牛、羊、马等
畜牧业可大量发展外,尚有黄豆、花生、油菜、柑、橘、桐、茶、烟叶、
八角、菠萝、
芭蕉、香信等。贺县、大瑶山等山区除林木外,尚有
桐油、茶油、
茶叶、
香草、菇、薏米、天
花粉等数十种。南部如龙津、宁明、防城等山区有
八角、桂皮、茴油、砂仁等。这些有的已有一定种植规模,有的则还宜于大量
培植发展。这些经济作物和副业
向来成为山区人民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而且,
木材、
油料、肉食、
棉麻、果品、
药材等都为国家所必需,其中土特产不但为国内人民所需要,且均可出口换取工业品,经济价值很大(如当时1吨
桐油可换10吨汽油,1吨猪肉可换5吨钢材)。因此,大量发展多种经济作物,这不仅是根本改善当地人民物质生活水平问题,亦是山区对国家全面经济建设所应负的重大责任。实践证明,哪个地方这样做了的,山区瑶民生活水平就能得到逐步改善,家底也逐渐丰厚起来,并使逐年扩大再生产有了可能,如,都安七百弄
瑶族自治区龙合乡,由于比较有领导有计划地抓紧了粮食、经济作物和猪羊副业的同时发展,1954年比1951年的粮食
增产36%,猪增长81%,羊增长29.6%,因此,农民添置了大量的农具和衣被,救济面也年年得以递减:1951年救济面达80%,1952年70%,1953年56%,1954年减至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