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凌云,“诸瑶不重服丧。中资之户,惟男子稍披白巾,不设斋食,亲谊或以鸡、豕、米、香、帛之属助丧事,延觋诵咒超度,宰猪、羊款待
来宾。其择葬惟凭法咒,有以鸡子一枚,先告灵前,携往幽僻深山,随处抛掷,应手而破,即为佳城。若亡者不乐其处,虽触石弗碎,则更觅他所以定葬穴,诸多
迷信。葬后
次日,亦延众科新坟。砍柴为生之瑶,祖若失邱垄所在,终其身,不向此山樵采。”
广东连县、连山、阳山一带,“傜人死后,家人先洗尸身,修剃头发,然后衣以死者生平爱好之衣服(多至三数袭未定),陈尸床上,始招巫人,巫至,将尸移坐绘以
太阳形之
木质红漆‘老人’上,念经超度(如死者达三十六岁得鸣大炮致哀),各亲友亦来祭奠酌酒,择日出殡(或二三日不等)。出殡时,由子婿二人扛尸至坟前,将尸放入预置于坟房之木棺中,送丧亲友即出书有自己姓名之
白布一方(约一尺见方),齐纳棺内,名为‘陪葬’。丧家各还
白布一方,表示感谢,遂即盖棺掩土。葬后三日内,持火携饭往祭死者,亲属皆衣白作孝,多至七日,少则三日,但居丧为三年,至女婿送丧,必携酒一筒,饭一碗,猪肉一方(约
半斤)以作
奉祀。复备雨伞一柄遮掩尸身,如富有者,亦恒有用
白布围绕。送丧各人行至坟场,与
广州市民以白纱笼罩者或同出一义也。”
广西大瑶山花蓝瑶,“媳妇或姑爷,临死时一定要有自己家里的人在场;不然亲家可以来捣乱。”人死断气,“在地上铺一条席子,把死尸放在席子上。若是人在
晚上死的,则要等到
次日朝上鸡啼时才放到席子上去。死者若是由婚姻关系而加入这家庭的,媳妇或姑爷,自己家里要送四百斤酒,二百斤猪肉,两只鸡和一块黑布。本族的人和亲戚,每家都要送一块
白布,长度和人体相当。
白布和黑布都裹在死人的身上。亲戚朋友都来吊孝哀哭。主人要替死者的小辈或同辈中年龄较死者为幼的男女,每人做一件
白布的
丧服,
丧服是没有
袖子的。男的头上缠一块
白布;女的把头发披下来,用
白纸围着,
耳环上也挂着
白纸。长辈或同辈中较死者年龄为
长者都不穿孝。”
次日下午便装尸入棺。“棺材放在门外,有一块
白布从死人的床一直联到棺材里。棺材里有一个坛,米从
白布上滚到这坛里去。这米是给死人‘吃’的。一切都预备妥当后,死尸由他的儿子、媳妇或女儿、姑爷连席抬到棺材里。撤去
白布,把棺材盖闭上……把棺材抬到附近的山里去。家人和客人都跟着到山里。有名望的人若死了,送殡的人多至二三百人。他们带了刀、帽、伞等日用品放在棺材上给死人‘用’。”行土葬者,入土为安,以后每年
清明前往
祭祀。但亦有部分
瑶族只在家中
祭祀,不去坟前扫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