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恒高(1938.11—)男,
瑶族,
广西富川
瑶族自治县人。大学本科毕业,高级经济师。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3年8月在
广西大学机械工程系(原
广西农学院农机系)毕业后至1975年9月先后在梧州地区农机处、农机研究所、八步
机械厂、农机
配件厂任技术员、车间主任。1975年10月至1980年12月任梧州地区农机局生产科长、工程师。1981年元月至1984年8月任富川县副县长、代理县长、县委常委、县委书记。1984年9月任河池地委副书记,1985年9月至1991年元月任河池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1991年元月至1992年8月任河池地委书记、行署专员。1992年8月至1995年元月任河池地委书记。1995年元月至1998年元月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兼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1998年3月至现在任第九、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曾于1983年至2003年元月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七、八、九届人大代表;1985年至2001年选为中共
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第五、六、七届委员;1992年至1997年选为党的十四、十五届党代表,并于1992年当选为十四届中央候补委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于1988年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工作者”称号、1995年授予“全区造林绿化先进工作者”称号。曾主编《领导科学通论》(新华出版社1993年9月出版)、与李光炎教授
合著《领导实践与领导科学》(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10月出版)、组织编写《
广西扶贫之路》(
广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出版)等
论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