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一位英国律师亨利•勉因写了一部名为《古代律法的书。书中主题是社会中的亲属
血缘、领域主权与此二者的延续传承。社会律法维系一社会的整合与延续,因此亨利•勉因透过律法对于人类社会作了最简洁有力的定义——凝聚在
血缘、地缘与其延续关系下的人群。事实上,人们也透过“根基历史”来建构、维系与延续这样的人类社会。在追溯群体起源的“根基历史”中,我们可以发现亨利·勉因所提及的三个基本因素:
血缘、空间领域资源以及二者在“时间”中的延续、变迁。这便是“根基历史”叙事的主要结构元素。以“过去”(祖先)之
血缘、地缘关系的流转,说明“现在”此人群为何是同一族群或民族的人,为何他们共同拥有(或宣称拥有)这些空间领域及其资源,以及为何他可中有些人比另一些人更有权力拥有与使用这些资源。由此检视世界所有的国家历史、民族历史,我们可以发现它们大多不脱这些根基历史的叙事模式。我们再看看“弟兄祖先故事”。其叙事中有共同的起源与
血缘联系(起始几个弟兄),有空间领域及其区分(弟兄到这儿来,并分居各地),有
血缘与地缘领域的延续与传承(他们的后代就是现在占居各地的人群)——我们为何不认为它是一种“根基历史”?事实上,“弟兄祖先故事”与绝大多数文字文明中的“根基历史”不同之处只在于:“弟兄祖先故事”中没有量化的时间,没有英雄与事件,以及“起源”是几个弟兄而非一个英雄
圣王。可以说,它们是“根基历史”的一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