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倾向
禁教始于康熙五十九年(1720)。雍正元年十二月十七日礼部议覆
闽浙总督满保严禁天主教事并
奉旨,“查西洋人留京者,供修造
历日及闲杂使用。至在外各省并无用处”,要求“查精通历数及有技能者起送至京效用,余俱送至
澳门安插,毋得潜居内地。”愈加严厉的
禁教是在乾隆年间。乾隆十二年(1747)发生苏州王安多尼教案,西洋
传教士王安多尼、谈方济(Tristano Francescoc d’Attimis,1707-1748)被处死。涉案中国人中,陈三观与开洋画店的管信德被判杖一百,
丁亮先在逃未结案。在后续的处理中“已起
经卷、字札、器物概行销毁,仍大张出示晓谕,希即悔过自新。一切被惑入教及
经卷什物,勒限两个月首出,缴官销毁,逾期不首仍暗藏私奉者,察出从重治罪,并请饬各属确查,出具并无容隐西洋人印结存案。”在那些被要求“销毁”的“
经卷、字札、器物”里,可能就包含大量天主教绘画和带有西方
风格的艺术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