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有别,等威有序。“礼之大者,莫过于
衣冠”,
明清两代作为中国历史上大一统的中央集权朝代,对服饰制度均有详细、明确的规定。明代是汉民族一统天下的朝代,服饰制度悉尊汉制,略有改动。清代服饰制度的确立从17世纪初叶开始(天命元年),到18世纪中叶即乾隆
三十一年《皇帝礼器图》校勘完成,才逐步发展完善、完备,并成为清代服饰制度的典范和清中、后期服饰的依据。其种类丰富,雍容华贵,从天子到末等官员、从皇太后到命妇均有其相应的穿戴制度,等级森严,不得僭越。自乾隆时起上至皇帝、后妃,下至王公文武百官及公主、
福晋、命妇的官服,按其不同的用途分成了礼服、
吉服、
常服、
行服、
雨服、
便服几大类,除
便服外,均绘制成图,收录于《皇帝礼器图》中。后经嘉庆、道年间篆修成《会典及事例》,至
光绪年间又增补修篆成《
大清会典图例》。
刺绣时纹样的大小、内容等均出于此。其中礼服包括
朝袍、端罩(一种
外褂)和
衮服(既可与
朝袍套穿,也可与
龙袍和
常服袍一起穿的衣服);
吉服包括
衮服、
龙袍;
常服则是介于礼服和
便服之间的一种服装;外出或打猎穿
行服,雨雪天穿
雨服。其中,礼服等级最高,只有在
祭祀、
祈雨、祈谷时才穿着,其形制为在
石青面料上绣
五爪金龙四团,胸背及两肩各一团。皇帝的
朝服也属于礼服的一种,有冬夏两种形制,冬夏
朝服在形式和花纹上相同,只是在
披领、
袖端、下摆等处的
镶边有所区别,冬
朝服镶海龙裘皮边,夏
朝服镶
织金绸边。
朝服的形制是头戴朝冠,
上衣下赏相连,
右衽,肩部披戴
披领,
袖端为
马蹄袖,
上衣下裳连接处有
襞积,腰系龙纹金版
丝绸朝带,并佩戴朝珠,脚穿马靴。
吉服是在一般庆典活动穿着,其颜色以
明黄色为主,
圆领、
右衽、
箭袖,服装上绣有龙纹和12章纹样。
行服有
行褂、行袍、行裳三种形制,为皇帝出行、打猎时穿着,这类服饰相对轻便简洁,
色彩上有严格的规定,如皇帝的
行褂规定用
石青色。而女子的服装若是满族妇女则自皇后、亲王
福晋等皇族也分为礼服、
吉服、
常服、
行服、
便服。服饰等级及
服色、纹饰与其丈夫的品级一致,只有
霞帔是女子专用。明、清皇室、王公贵族的
衣饰可以说是
京绣艺术的集中体现。以衣着为例,故宫博物院所收藏清朝帝后的丝织
绣花服装和
衣料,数量竟高达数万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