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8年
朱元璋建立明朝,
明成祖朱棣于
永乐十九年(1421)正式迁都北京。明朝建立以后,摆脱了异族的压迫,生产力大大提高。据《人海记》记载:“
永乐初,北京四门、钟楼鼓楼等处各盖铺房,召民居住,召商居货,谓之
廊房。”《宣德
实录》中载:从南京迁来“二万七千户”
手工业工匠至北京,设立前店后厂,自产自销靴鞋、
帽子、球皂、制香、
刺绣、
荷包、丝织、
挑花、熔炼
金银等工商业品。明代管理宫廷手工艺生产的机构十分庞大,据《
明史》记载,先设少府监,后改为12监8局4司,总称24衙门。其中有
碾玉、
销金、
掐丝、
牙雕、
绣匠、铸匠等。明代就于京师及各地设
织染局,并在南京、苏州、
杭州三处各置
提督织造太监一人,专掌
织造各项
丝织品,以供皇室消费。到了明中叶,
丝织业更是有了长足发展,万历时两京和江南的一些丝织巨镇上,“肆廛(古代居民居住的一种房子)栉比,华厦鳞次,机杼声轧轧相闻,日出
锦帛千计”(李培:《翔云观碑记》)。不仅如此,它们还成为商品流通主要
物货之一。据吴承明先生统计:明朝,
农副产品中作为大宗、重要的贩运
物货(不包括政府征收、调拨的赋税货物),其中,参加长途运销的
丝织品“每年可达三十万匹左右……价值在三十万两左右”。随着商品的日益丰富和流通渠道的不断扩大,当时的
京城已成为重要的大都会,“天下财货聚于京师,而半产于东南……盖四方之货,不产于燕,而毕聚于燕。其物值既贵,故东南之人不远数千里乐于趋赴者,为重糈(粮食)也”。到
明孝宗弘治年间(约1488),据《瓠翁家藏集》所记:北京已经“生齿日繁,
物货益满,坊市人迹,殆无所容”。生产力的极大提高直接影响到
织绣工艺的迅速发展,一般
达官显要、绅士富商的家庭中,处处充满了
刺绣用品。明代
刺绣以上海露香园的
顾绣最为著名,影响也最大,在江南一带有着继往开来的作用,后来
苏绣的兴起,可说完全继成了
顾绣的传统。除了上海的
顾绣外,广东的“
粤绣”、山东的“
鲁绣”、北京的“
洒线绣”、苏州的“
蹙金绣”也各具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