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绘画有
院内体和院外体一样,清代
刺绣亦可分为
院内绣和
院外绣。
院内绣是清代官家设置的机构所制造的绣品,它有一定的式样、
色彩,也可称为“
宫货”;
院外绣是民间的绣品,其作品
绣法与内容均较富有自由创造性,这种绣是以
闺阁占多数。清代陈玫作的《月漫清游图》,其中描绘的就是宫廷侍女聚在一起
刺绣的情形。此外,清政府继续沿用明代的旧制,在江南成立三
织造,不仅如此,随着清朝廷宫用需求的不断增大,又在苏州特设
织造署衙门,有南、北两织局,其中有捡
绣匠若干名,专门为朝廷服务。
刺绣任务多时,还另行在外租民房几十间,临时集中大批绣女赶制
宫货绣品。事实上,清廷虽在江南设立了三大
织造局,其主要生产制造的还是缎匹,其余
刺绣、绫、罗、
缂丝等,均是向局外的民间采购。当然这种采购并非在市场上随便收买,而是有一定的订货对象,当时把这种承造织署
丝织品的民间
纱缎庄叫做“织差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