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族丧俗,人死后即立灵牌,点“长明灯”。
广西十万大山
瑶族在棺头、棺脚、棺两旁和棺上都各放1盏油灯,昼夜不熄;头部放1碗饭,1只熟鸡,烧3炷香;棺盖板上放1簸箕饭,俗称“
阴阳饭”。
云南蓝靛瑶则将死者灵柩停于堂屋中,头朝神龛,脚朝大门。神龛上的
香炉插一炷香,供一碗米和3杯酒。灵柩头放一盏长明灯,上方挂救苦天尊、九幽天尊、朱陵天尊、赵邓马关四元帅、
西王母等神像。立灵位后,丧家开始戴孝。孝布为
白布。
广西大瑶山盘瑶孝布按长幼次序长短不一,长子的孝布长约1.7米,次子略短,三子更短,孙儿女、媳妇和孙媳只用一小块
白布包头。贫困人家用白棉纸
包头。亲属守灵不时哀哭,妇女多边哭边唱,或边诉边哭,哭诉之词,多是对死者抚育之恩的追思,失去亲人的悲痛之情等。男子守灵只哭不唱。守灵期间,丧家有许多
禁忌,
广西金秀茶山瑶,父死戒盐5天,母死戒酒5天,子女媳妇女婿均不得吃荤。坳瑶老人过世,子女媳妇和孙辈均不能吃荤、坐高凳。
云南蓝靛瑶,凡参加丧礼的人均不能吃荤,要吃素。死者儿女不得梳头、佩装饰品,不得穿
绣花衣,不得坐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