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
藏羌织绣保护名录项目的展示与传习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十二五”规划。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建设一批综合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并为列入国家级保护名录的项目建立专题展示馆和传习所。在现有的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中,设立专门的展示厅、展示室。鼓励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设立相关的专题博物馆、传习所。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展示相关的实物资料,另一方面也为
藏羌织绣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活态展示和组织传习活动提供场所,增强民众对
藏羌织绣保护名录的了解和认识,使这些专题博物馆或传习所成为对青少年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