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生存环境与纯客观的杂乱无章的外部环境不能相提并论。两相比较,一个民族的生存生境具有
三重性:首先是民族生存生境的社会性,其次是他的特定文化归属性,再次是他的有系统性。纯客观的外部环境则完全不具备这些特性。”比如对水族的实际分布进行观察,我们不难发现有这样的情况:水族、布依族、苗族、
瑶族和汉族都杂处在大致相同一地域之中,笼统地看好像这些民族具有相同的生存环境一样。然而通过周密调查仔细审视和研究后,不难发现这些民族在生存环境上仍然各具特色,他们或者在利用外部的资源中各有侧重,或者在利用的深度上互有区别。对于一个具体民族来说,其所处的生存环境都具有特殊性,即使与它处于同一环境的其他民族也不雷同。这是因为一个民族与外部环境发生关系的
纽带——文化,在起决定作用。对于每一个民族的生存环境也具有特异性,这就是民族生存环境的文化归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