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偶及婚礼 新中国成立前,羌族男女婚姻遵循“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讲究门当户对,亲上加亲。新中国成立以后,自主婚姻逐渐居多,但传统的礼仪程序一直保留至今。婚嫁仪式主要有
订婚和结婚。如果男子对女子有意,
男方家就会备礼,请
红爷(媒人)到女方家
提亲。女方家要征得母舅同意才可允婚。之后,
红爷带上礼物,去女方家吃“
许口酒”。数月或数年后,
男方家又请
红爷携礼到女方家,以“
小订酒”招待近亲。随即,
男方家备重礼前往
女家报期,在
女家办
酒席,即“
大订酒”,作为正式
订婚礼,欢宴女方家族,索取女方的
生辰八字,请
释比测算,定下结婚吉日。此后,两家开始筹备婚礼。婚礼全过程需要三天,因此举行婚礼一般选在农历十月初一以后的冬月或腊月间。那时,农作物刚刚喜获丰收,也进入杀猪备年货的时候,物资准备充分。同时,正值农闲,有大量时间筹备和庆祝。
娶嫁前夜要举行“
花夜”(
坐歌堂),即为新人举办的娱乐晚会,女方家高朋满座,桌上放着
咂酒和12盘“干盘子”(即装有花生、
核桃、红枣、柿子、苹果、橘子、糖果等的盘子,饱含圆满、吉祥、喜庆之意),女方亲友与男方迎亲队伍会进行
盘歌比赛。
盘歌即以歌盘问之意,方式为一问一答,随意而风趣,内容主要有三部分,即称赞新娘的品貌才智,勤劳朴实;谈论携带的
彩礼、新娘的穿戴、一年四季的农活;表达夫妻敬爱、新娘与夫家人和陸相处的愿望。结婚当天,新娘
哭嫁,拜别亲人。进
男方家门前,
释比要举行
祭祀神灵的仪式,驱赶附在新娘身上的“
煞气”后,再向新人祝福。进门后,众人为新人举行“
挂红”仪武,新人在
神龛前行礼,表示结为夫妻,待男方亲友到齐,开始
宴客。次日即谢客日,设宴感谢帮忙的人。婚后第三天,新婚夫妇要“
回门”,由新郎及弟兄背着酒肉送新娘回家,看望父母之后,遂开始家庭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