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文化”视为一种文化
展演,我们才能见着“文化”动态的一面,以及“文化”如何在本土与外在世界的互动中不断呈现与变迁。文化
展演在两种动态中进行。其一是,现实社会中的动态——它在各社会群体与个人,以及群体内外人群,对社会历史记忆的选择、诠释与争论中形成与展现。其二是,历史动态——文化
展演在历史变迁中产生,同时它又强化或改变群体内外人群的社会历史记忆,因此造成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变迁。我所谓的“
展演”,略同于
人类学家所称的performance。然而,虽然许多人类学者在概念上以此指称相当广泛的人类集体文化行为,但实际研究大多集中在社会与
宗教仪式、
戏剧音乐、社会剧、运动竞技等等有特定舞台、
演出者、观众的社会活动上。当我将羌族文化视为一种“文化
展演”时,“
展演”有更广泛的意义。它的舞台可能是各种社会生活场域,
演出者与观众的角色是变动的、可互调的,它可以是当事者有意识的或无意识的行为。也就是说,我们每一个人日常生活中的各种社会化言行(如某种语言腔调、餐桌礼仪、打招呼的方式等)都是在做各种的“
展演”。因此,“
展演”又略等于
法国社会学家
布迪厄所称的“习行”。
展演、行为展现所赖及其所支持的“认同与区分体系”,也与
布迪厄所称的“
习性结构”的涵义有相当重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