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是彝族服饰变化较大的一个时期。彝族此时已逐步走向定居,由于地理环境的差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不平衡,服饰文化在传统的基础上产生了一些地域性的特征。《皇清职贡图·卷七》载:黑彝“妇女亦以青布蒙首”,白彝妇女“
椎髻蒙以青蓝布”。滇西
大理、蒙化(今巍山)部分彝族“男子束发裹头……披毯衫,佩短刀,以木弓药矢射
鸟兽为食。妇女皂布裹头,饰以
砗磲,
短衣长裙,
跣足,亦习射猎”。《邛嵩野录》记小凉山彝族服饰“男
椎髻,裹青布帕,
短衣,披毡衫;妇挽髻,以青布作平顶帽,交缠蓝布长带,饰以珠石,顶挂素珠,
衣裙俱缘边,
跣足不履”。据《云南通志》载,黑罗罗“挽发并束之以布带,常戴
耳环一只,披毡
佩刀,时刻不离。女子头裹青帕,喜以
红绿珠杂海贝为饰,下面著桶裙,手上戴
象牙圈,赤足”。顺州彝人“男鹊帽,妇女三尖冠”。路南彝人“男子衣粗麻布,披
羊皮或羊毛毡,顶挂银圈,红布缠腰;妇女
辫发,以青布缠
红绿包头,海贝杂珠盘旋为髻,耳贯大环,
足衣花履或赤足,
红绿满身皆自染,
彩云扣银泡,连缀胸前”。《易门县志》载彝族支系阿车“女
辫发,青布包头,布折二指许宽……”,黑㑩㑩“妇人头带方尺青布”。康熙《楚雄府志》载:“女不裤,系统裙,衣不开胸襟,从
首领面罩之。”
乾隆《弥勒
州志》载:“黑倮罗,挽髻,插骨簪,耳着环,出则包黑帕,
佩刀披毡衫……妇人首戴长布一条,绕头三匝,余者垂后。穿
布袍,前及膝,后曳地,无开襟,服之自首笼下,不穿裙。男女俱赤脚。”又说阿兀、阿者、白倮、葛倮、鲁兀等均“以黑倮为尊。衣
圆领,皆居山谷。
椎髻,大布裹头,小衣,
跣足,披毡
羊皮,
耳环。妇人
辫发裹头,
金银肥为饰,披大衣,穿鞋,织布褐,刺
绒花”。道光以后,各地彝族逐渐改赤足为穿鞋绑腿,改着裙为穿裤。自此之后逐步形成了彝族服饰遗风同一、特点各异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