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下,由1980年代初开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羌族所居各县中,许多地方政府的职位都由羌族
知识分子担任。住在城镇、街市与乡上的羌族民众,有些在地方政府各单位担任工人、
司机、工友与厨司等劳动
职务。其中更有一部分任职于少数民族区域自治下产生的各种
公职,如各级自治政府领导、干部、民族学校老师以及各级
党委、政协与人民代表大会等等;这一部分民众,便是以后将常在本书中出现的“羌族
知识分子”。他们所以能生存于
村寨之外的环境中,主要是由于他们作为国家与羌族人民间桥梁的身份。对
村寨民众而言,他们是国家的代言人;对国家而言,他们又是羌族人民的代言人。作为国家之代言人,他们必须熟知
汉文知识体系,了解本民族在
中华民族中的地位以及国家政策与当前局势。因此他们在追求个人与本民族利益时,能顾及国家与
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另一方面,由于他们在国家或整体社会中的特殊地位,部分也来自于他们是本土民族文化的诠释者与代言者,因此他们也必须掌握本民族知识。然而,无论是对
汉语文知识或是本土知识,他们都不仅是学习者或推广者”同时也是选择、诠释与
创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