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房和分家仪式,古羌人和彝族也相同或相似。《
后汉书•西羌传》说:“父没则妻后母,兄亡则纳釐嫂。”《北史•宕昌羌传》说:“
父子伯叔兄弟死者,即以继母、世叔母及嫂、弟妇等为妾。”《
新唐书•党项传》称:“妻其庶母、伯叔母、兄嫂、弟妇。”林耀华著《凉山彝家》对解放前
四川大小凉山彝族的婚姻制度作了这样的记述:“㑩㑩有娶兄弟妇的规例……谓之转房,转房以平辈兄弟为最适宜,无亲兄弟者,堂兄弟亦可,自亲及疏,按例转嫁……不但同辈间有娶兄弟妇之举,即叔死侄娶婶母,或侄死叔娶侄媳者,所在多有。”由此可见,古羌人与彝族的转房习俗亦复相同,他们之间具有一定的渊源与承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