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这种论证荒诞而且有趣,它无疑来源于信仰轮迴转生的
印度宗教和
埃及宗教,不过在这种信仰上面涂上了一层上面所说的
佛教式辩证思维的狂想和诡辩。生死的对立和转化,颇有辩证法的外观。在自然界中,生死转化的事实是存在的。有机物、生命现象(生),是从非生命的无机物(死)经过长期进化过程转化而来。而在生命(生)结束之后,又将转化为非生物(死)。所以,生命的本质就是新陈代谢,亦即生死的斗争与转化。一般所谓“
灵魂”,说的是生命体(人)的一种机能,即精神现象,它依赖于生命体的身体而存在,它的生死转化随肉体的生死转化而定,即随肉体生命的产生而产生,成长而成长,死亡而死亡。离开了肉体,并没有
灵魂本身的生死转化,当然也就谈不上肉体死亡后的
灵魂永生。如果坚持柏拉图的生死互相产生和转化的理论,并一以贯之地用来说明
灵魂的生死转化,那么,我们倒是应该从承认
灵魂的生推论到
灵魂的死,从而得出
灵魂有死的结论。肉体有生有死,
灵魂也有生有死;而不能只是肯定肉体有死,而
灵魂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