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乞龟”还有一个习俗:凡“乞”得“龟”或其他供品者,回家的路上不可与人说话,即便遇到好朋友也只能点头微笑,据说否则会使乞得的心愿半路流失。乞得之物带回家后,通常供奉三天。如果乞到的是个“大龟”,必须敲锣打鼓运回家,供在家里,让人参观。期间须每天上香参拜。仪式过后,可将“大龟”拆散,分送亲友或乡民“吃平安”,唯独“龟”的头部不能施与,以保留自家的祈愿而自享。下一年的元宵节,还愿者须按庙宇张榜公布的数目订制供品,提前送往庙中。如奉还的是“大龟”,还须敲锣打鼓鸣鞭炮,在神前三跪九叩,以完成还愿的礼仪。因为更大的“龟”能吸引更多的“乞龟”者和观赏者,从而更能烘托元宵节“乞龟”的气氛,并以此显示本村的经济实力,于是还愿者往往互相攀比,使近些年来澎湖庙宇中元宵供桌上的“龟”越做越大。1988年元宵,天后宫(主祀妈祖)供乞的“米龟王”竟达12000台斤,由1200包白米堆放而成,乞得者将其分赠给孤儿院和低收入户以做善事,颇获好评。更有的还愿者,为求方便起见,干脆改作“
金龟”;而供人求乞的“
金龟”,也由最初只是一、二钱的“小龟”,发展到后来最大的竟重达36两。若如此攀比下去,喜耶?忧耶?已引起岛内社会舆论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