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要求在全党进行一次普遍的、深入的反官僚主义、反宗派主义、反主观主义的整风运动。在整风运动中,广大中共党员、民主党派人士和一般群众积极响应
中共中央的号召,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批评建议,其中大量意见是正确的、有益的,也有一些是错误的、不符合实际的。但是,
中共中央对阶级斗争和右派的进攻的形势作了过分严重的估计,使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了。把一些人的正常批评意见或属于思想认识上的某些错误,当做“反中央反社会主义的言论”和攻击中国共产党。把一些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当做敌我矛盾来处理。对所谓“右派分子”的处理也过于严重。经过斗争批判后,“右派分子”绝大部分被开除公职或降职,一部分被送到农场劳动教养或监督劳动改造,只有个别免予处分,在原单位留用,但政治上备受歧视。以都安瑶族自治县为例,1958年1月,全县定为“右派分子”的157人,“中右分子”的49人。经过斗争批判后,开除公职、送劳动改造的9人;撤销原职,送劳动教养的29人;撤销原职,监督劳动改造的92人;撤销原职,继续在原单位留用的8人;撤销原职,另行安排工作的16人;降职的1人;开除回家的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