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恩格斯多次批评了在
宗教问题上的左倾观点。在巴黎公社失败以后,有一批公社的流亡者逃到
伦敦,组成了一个被称之为“革命公社”的团体。他们在1874年6月发表了题为《致公社
社员》的宣言,这个宣言中有一点是关于
宗教问题的。明确宣布公社要用法令来取缔
宗教:“在公社中没有神甫的位置;一切
宗教宣传和
宗教组织都应遭到禁止。”恩格斯对此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恩格斯指出,用取缔手段来对待
宗教信仰,只能起到相反的作用。他还以德国俾斯麦所采取的反教会法令所造成的天主教徒的激烈反抗的教训,警告无产阶级政党决不可采取行政命令禁止
宗教。他说:“取缔手段是巩固不良信念的最好手段!有一点是毫无疑义的:在我们时代能给神的唯一效劳,就是把无神论宣布为强制性的信仰象征,并以禁止一切
宗教来胜过俾斯麦的关于文化斗争的反教会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