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古时期
侗族地区主要是
渔猎经济,先民们使用原始的
捕鱼方式,比如“拦河筑坎”、“竭泽而渔”等方式来
捕鱼。并且
捕鱼时候切勿大声叫喊,以免惊动河神。当
侗族先民发现水稻并开始种植水稻后,因水稻要水田耕作,有水就可养鱼,古代先民便开始了山塘养鱼和稻田养鱼。在稻田里放鱼苗还隐存着一种古老的观念,希望鱼能保住粮食。从江的
县志里有战国时期就开始稻田养鱼的记载。“饭稻羹鱼”使得
侗族既无“千金之家”也无“饥饿之人”。这种自生自产、自给自余、丰衣足食形成的
小农经济社会,使
侗族没有过奴隶社会,直接从原始社会进入封建社会,因此人与人之间也不像
中原等地区有着明显的阶级之分。稻田养鱼成为
渔猎时期的技术成果和文化结晶,从江
侗族的
祭祀活动,不论是什么都必须摆鱼,以鱼为首做
祭品,俗有“无鱼不成祭”之说。比如农历七月半,
侗族人
祭祀阴间的
祖先,要最先上
鲤鱼,喊过
祖先用膳以后全家老少才可以吃饭;再者,老人去世办丧事时,死者亲属晚辈忌吃肉类,但可以吃鱼;老人入棺以后,儿孙要在灵位前供腌酸鱼或新鲜鱼,潘年英在《
侗族鱼
图腾考》中写道:“侗家人除开婚嫁上必需有鱼外,在为白叟临终送别时也必需用鱼。守丧待葬期间,不能吃荤,但可食鱼。祭祖时亦必需以鱼作
祭品。”;肖尊田也在《侗乡鱼俗趣闻》中说:“侗家认族或者认亲,先得问对方知不知“一脚踩三鲤”,如果答得对,认你为本家亲人,如果答不出,便被认为其中有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