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从政策层面看,我国关于手艺传承人的制度性保护与扶持在不断健全。自20世纪50年代起,在国家“保护、发展、提高”的方针下,传统手艺人的社会地位和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1979年,
轻工业部第一次授予部分传统手艺传承人“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的称号,对手艺人的独特艺术成就和重大贡献给予肯定。到1997年,国务院出台《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关心和支持
工艺美术大师的
创作。2011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包括手艺传承人在内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在评选、认定、
技艺传播、传承、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法律界定,据此我国评选出优秀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实现了传统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有效续接,使许多珍贵的、濒临失传的手艺得以留存、恢复和发展。当前,更为关键的是把这些政策落实好,有传承的措施、传承的监管、传承的教育,使那些真正的手艺传承人真正把传统
技艺传承好、发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