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象征的含义也有一个发展的历史过程。“Symbol”(象征)一词源于
古希腊语“Symbolon”,
古时指一件物品或器具被分成两半,亲朋好友离别时各执一半,多年后再次见面可以作为感情凭证。后来逐渐引申为一个思想、观念、感念或者事物的代表。“象征”的含义虽然复杂,但其内涵一般不离符号与其所代表的事物或观念之间的关系。
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认为,“象征一般是直接呈现于感性观照的一种现成的外在事物,对这种外在事物并不直接就它本身来看,而是就它所暗示的一种较广泛较普遍的意义来看。因此,我们在象征里应该分出两个因素:首先是意义,其次是这意义的
表现《意义就是一种观念或对象,不管它的内容是什么;
表现是一种感性存在或一种形象。”黑格尔给象征的概念规定了两个方面:形象与意义的统一,外在形式与内在精神的统一。也就是说,一个事物或者物件(
植物、
动物、事物、现象、符号等),一旦由
具象上升为象征,就会获得带有某种普遍性的特殊意义(观念、概念、思想、感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