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文(方案)创制之后,先后在
广西、
广东、
湖南、
云南等省(区)的部分
瑶族地区进行实验教学和农村扫盲,得到当地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广大
瑶族人民的热烈欢迎。1983年6月11日,在
广西金秀
瑶族自治县开办了全国第一个瑶文实验班;1984年4月,在
广东乳源开办了第二个瑶文培训班(40天);1984年10月在
广西田林县开办了第三个瑶文培训班;1985年3月在金秀开办了第四个瑶文培训班;1985年7月25日在贺州八步区开办了梧州地区民委和地区教育局联合主办的瑶文培训班(即第五个瑶文培训班);1985年9月,中央民族学院恢复开办瑶语文专业(大专班),并招收了瑶语研究生1人;同年在
湖南九嶷山学院也开办了瑶文培训班;1987年12月
广西民族学院民语系(筹备期)在自治区民语委的支持下开办了瑶文干部培训班;1988年
广西民族学院民语系正式成立,开设了瑶语文专业班,共培养了88、89两个年级近30名瑶语文专业人才;1988年,
云南富宁县开办了全国第六个瑶文培训班;1989年7月,在贺州八步区开办了当地的第二个瑶文干部培训班(即全国第七个培训班)。接受培训的大部分都是中小学
瑶族教师,还有一部分
瑶族干部,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基本上能把这套瑶方案掌握好。在此期间,一些县乡中小学开展了瑶汉双语教学,教学效果良好。如贺州大平乡民族中学,在地区民委的支持下1985—1988年开办双语教学,结果是同年级的
瑶族班(双语教学)比汉族班(单语教学)成绩提高得快。这是因为结合母语进行教学开发了学生的思维。其他民族的双语教学效果也同样是优于单语教学的。但是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瑶语文试行工作没有得以持续进行下去。值得说明的是:在
瑶族民间还是有不少
瑶族同胞希望瑶文得以推行,这样他们可以把自己的传统文化如歌谣、谜语、
宗教经典等如实地真实地记录下来,以传子孙万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