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过社会变革及
宗教界的革新运动,实现了
宗教组织与政权相分离、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使
宗教组织成为信教群众自己的团体,专门从事于
宗教信仰方面的活动。过去西藏地区曾存在过政教合一的状况,经过民主改革后,已完全使
宗教与政权分离开来。解放前许多
宗教教会组织都有自己的学校、医院、慈善机构等,
解放后,都逐步归属国家的文教、卫生部门去管理,不再从属于教会组织(但教会培养自己专门的
宗教职业人员的神学院、经学院、佛学院等仍归各
宗教组织自办),这样就使
宗教组织的职能范围比过去缩小了,不再干预国家行政、司法事务以及国家教育制度,而专门从事于
宗教信仰方面的活动。这种改变,不但有利于坚持社会主义原则,有利于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而且可以使
宗教组织专心从事于
宗教方面的活动,摆脱了国内外各种政治力量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