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种获得
宗教神秘体验的方式和方法,只是就其主要者而言。这些方法的实行,虽然有可能比较容易地获得
宗教经验,但并不构成获得
宗教经验的充足条件。
宗教信仰者和神秘主义者可以作充分的自我准备(建立
宗教世界观,按
宗教道德净化行为,身心方面的修习等等),但所希望的神秘的体验并不一定出现。十六世纪西班牙神秘主义者克罗斯的圣约翰把
宗教经验描写为“
灵魂的黑夜”,他把不能获得与神会合的
宗教经验说成是上帝已经离开了他,也可能是永远把他的
灵魂抛入黑暗之中。这意味着,获取
宗教经验的方法与
宗教经验的获取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在神秘主义者中通行的解释仍然是“诚则灵”的原则,把获取
宗教经验的成败最终归结为信仰者的信仰是否虔诚。就神秘主义的
宗教体验而言,“诚则灵”虽然也可找到有迹可循的事例,但“诚”与“灵”之间却并非因果关系,诚而不灵者所在皆有。所以,“诚则灵”是一个标准的信仰主义原则。它在解释
宗教经验的灵与不灵方面,不需要任何其他理性的根据。总的说来,“诚则灵”的原则,本质上是为一切“失灵”的
宗教实践进行开脱和辩解的遁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