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意识的基本内容乃是神和神圣观念以及与此相关而生的人对神的依赖感和敬畏感,它决定了各种
宗教行为的基本性质和
表现方式。尽管各种
宗教关于神和神性的教义规定不尽相同,人—神关系的具体含义也因之而有差异,但总的说来,神总是高于人的力量,是超人间、超自然的力量。人—神关系在
宗教生活中总是
表现为人对神的依赖和敬畏。各种
宗教行为的目的都是为了使人与神的关系更加亲近,用各种方式借助神的权能,实现人类自力所无法实现的生活欲求。总的目的的一致决定了
表现形式的大体近似。
宗教行为的
表现方式基本上都是人以象征性的语言和动作表示对神的依赖和敬畏,并因此而与神打交道,沟通人与神的联系。这种行为方式大体上可以分析为两个组成部分:一是人为了表示对神的依赖和敬畏,一般总是在言词上阿谀奉承,赞颂备至,在身体动作上表示出一种奴隶式的屈服和顺从。或者俯地叩拜,或者献牲上供,用种种方式接近神,向神请示祈求,邀取神的
恩宠。这是人接近于神的过程。有些
宗教学者把这个过程称之为“人的圣化”,即人趋向和接近于神。另一过程的方向则与此相反,是神在接受人的
礼拜、献祭以后,也对人的祈求表示自己的态度,作出反应和回报。这是神趋向和接近于人的过程,有些
宗教学者把这称之为“神的俗化”。“人的圣化”和“神的俗化”都是
宗教信仰者以象征的语言和身体动作的形式
表现出来的,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这种以象征性的语言和动作所
表现的上述两种过程的
宗教行为,就构成了
宗教礼仪的主要内容和一般
图式。
日本宗教学者竹中信常在其《
宗教学序论》一书中对
宗教礼仪的性质和内容作了如下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