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内容相对于形式来说比较活跃,而形式相对于内容来说则比较保守,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当
宗教的内容发生了变化,原来的形式不适合于内容时,它就开始阻碍
宗教的发展了。当路德的“因信称义”说和加尔文的“前定论”在中欧、
北欧和
西欧部分地区的基督徒当中广泛传布之后,这些地区以教士为
神人中介的古老的教会制度已不能适合新的教义的需要,于是新的教会制度的诞生就是必然的了。当代的
基督教思想正在发生许多新的变化。与此相应,西方有人倡导
基督教的“非
宗教化”。其所谓“非
宗教化”,旨在扫除所谓“窒息信仰的
宗教体制”,其实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不适应
宗教变化的
宗教组织和
宗教制度。这类“反体制化”的
宗教运动,在各大
宗教中古已有之。
基督教和
伊斯兰教的历史上,有种种神秘主义派别,它们反对体制化的正统派,但是又无不具有自己的组织和制度。我们已经说过,单个的(没有组织和制度的)神秘主义者所提出的,只能是某种
宗教思想,而不能算是
宗教。在
中国,
佛教禅宗具有反传统体制的倾向,不诵经,不礼佛,不立文字,但它也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禅法,有自己的清规和禅林制度(禅宗中又所谓“丛林”之说,即取喻
草木之不乱生,表示其中有规矩
法度),并为
后世教、律各宗所效法。从
宗教内部来看,当
宗教的形式(组织、制度等)不适应已经变化发展了的内容(思想、
情感和体验等)之时,二者的矛盾斗争是引起
宗教改革,促成
宗教的发展和延续的动因之一。从更深一层和更接近社会现实的角度来看,
宗教变革和发展的根本原因乃在于实际的社会矛盾。在此,我们又再次触及了
宗教组织和
宗教制度的社会性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