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尽地展开马克思主义关于
宗教发生、发展过程的讨论,是本书第二编的课题。我们这里所注意的是恩格斯概括出来的
宗教在其历史发展中展现出来的历史形态。我们看到,恩格斯把社会形式和政治结构在历史上的演变概括为三种社会形态:
原始时代的部落社会(
氏族制社会);民族共同体(民族国家),多民族的世界性帝国。
宗教的历史形态也发生了与此相应的变化:部落
宗教(
氏族宗教);民族
宗教(国家
宗教);世界
宗教。这个过程也是从“自发
宗教”发展为“人为
宗教”,从“自然
宗教”发展为“多神教”以至“一神教”的过程。我们认为,恩格斯的三种提法可以视为马克思主义
宗教观对
宗教发展过程的历史形态的三种分类。三种分类基本上是从不同的角度对同一的
宗教发展过程所做的历史性说明,彼此有紧密的联系。需要指出的是,这三种发展系列之间并不是一一相当,完全同步进行的。
宗教发展史的进程和
宗教历史形态的演变在不同的民族和国家各有不同的情况和特点。
原始时代的自发
宗教在其社会内容上,总的说来是
氏族制社会的反映,一般属于“部落
宗教或
氏族宗教”类型。在信仰和崇拜的对象上,恩格斯认为最初是对自然力的崇拜,属于“自然
宗教”类型。但随着自然力的人格化,神灵观念也形成和发展起来,从“自然
宗教”类型演进为“多神教”类型。马克思主义所理解的“人为
宗教”,主要是就统治阶级利用和构造
宗教而言,故本质上是指阶级和国家形成以后的
宗教。“人为
宗教”信奉的神灵可以是多神,也可以是一神。民族
宗教或国家
宗教的社会内容,总的说来是民族和国家利益的反映,它对神的信仰,既有多神的,也有一神的。犹太教是
典型的犹太民族的民族
宗教和国家
宗教,但它却是比较
典型的一神教。古代
奴隶制时代许多民族国家的
宗教(如
埃及、
巴比伦、
中国、
印度等)则属于多神教一类。世界性
宗教也并不一定都是一神教。
基督教和
伊斯兰教属于
典型的一神教,但
佛教的性质则比较复杂、随不同教派的不同教义而有不同的情况。大体上,大乘派
佛教信奉神格化的真如佛性和三世诸佛,可以视为具有泛神论性质的多神教。总结以上所述,我们可以把关于
宗教历史形态的分类简化为如下
图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