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宗教信仰的内容与其他意识形态混沌未分之时,
宗教的组织制度也就与社会的其他组织制度浑然一体。这在
原始时代的社会条件下尤为明显。原始人群对于雷、雨、风、云的敬畏感和依赖感,意味着他们认识到这些自然现象同自己的生产和生活有着密切的关联,也就是说,这种自然崇拜同对自然现象的粗浅认识是混沌未分的。同样,在
灵魂观念、
图腾观念和与之相关的祖先崇拜,同对血缘关系和
氏族社会的粗浅认识之间,也有类似的混沌未分的现象。在这种条件下,原始的
宗教组织和
宗教制度就不能脱离整个社会组织和社会制度而独立。
氏族宗教事实上构成原始
氏族制社会无所不包的上层建筑,是上层建筑各部门、诸因素的总汇。在原始社会内部,
氏族全体成员就是“
宗教组织”的成员,
宗教的仪式兼有社会政治生活的性质,
宗教的
禁忌兼有社会
伦理和风习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