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
壮锦纹饰的生产和发展的基础是自给自足的男耕女织式的自然经济。当时民间生产的形式主要是家庭手工作坊,编制的产品主要是背带、被面、服饰
装置等生活用品。
壮锦纹饰传承与发展的主要方式是母女传授或者
师徒传授。新
中国建立后,传统的家庭
壮锦纹饰生产发生了非常巨大的改变。传统的一家一户的个体手工生产变成了合作社形式的集体生产,甚至成立了专门的
壮锦厂。20世纪
五六十年代可以看作是
壮锦发展的一个兴起期,主要特点是,以集体合作生产代替原来的个体家庭生产,以现代化机器生产或者企业生产代替过去的手工家庭作坊《20世纪50年代,
壮锦生产的最大变化就是生产的集体化。1954年至1956年,在
壮锦生产较为集中的
忻城、
宾阳、靖西、融水等县组织
织锦老艺人归生产队,建立了四个
壮锦生产合作社,并在此基础上建成了专门的
壮锦织造厂。如
宾阳县人民政府为了发展民族工艺生产,在1954年将
织锦个体户组织起来,成立
壮锦生产小组。1956年,在新宾成立了30多人组成的“裕福”生产合作社。在此基础上,“裕福”生产合作社与其他几个生产合作社合并,在新宾镇建成了民族
织锦厂。自此,
壮锦生产彻底改变了一千年来的家庭生产模式,为
壮锦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此时期的政府也利用各种时机加强对
壮锦文化进行宣传,
壮锦的发展迎来了第一个
春天。1958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庆典上,“
龙凤台布”
壮锦和锦旗成为壮民族的文化因素与代表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