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费希纳的泛心灵论和柏格森的生命
哲学中,神大体上都是作为精神原则(心灵、生命力之类)内在于世界万物之中,故可列在内在神论范围。表面看来,这种内在神论也是不同于
基督教正统神的超神论的,与文艺复兴时期的布鲁诺
学说颇相近似。但时代不同,社会条件不同,它们的社会意义自然也大不相同了。布鲁诺身当
基督教神学绝对统治的历史时期,他的反传统
宗教的思想不能不采用泛神论和内在神论的神学
外衣,布鲁诺的
学说事实上促进了无神论启蒙思想的发展。费希纳和柏格森的内在神论的社会性质和社会作用则大相迳庭。它们是在
近代自然科学、唯物主义无神论大发展的形势下,利用机械论自然观的困难,转而肯定神的存在和恢复神的地位的一种努力。应该说,他们的主要目标是反唯物主义,反无神论世界观的。但是,在说明心灵、精神、生命等现象的问题上,机械论自然观的困难是
暂时的。在本章上一节讨论“
灵魂观念”时我们已探讨了从狄德罗到列宁的唯物主义
哲学,试图用物质的运动和普遍的感受性来说明这一切的努力。近百年来自然科学的进一步发展证实了这种努力的方向是完全正确的。生命和精神现象完全有可能从物质本身的进化来说明,根本无需假定某种灵性或神性的原则,现代的分子生物学和遗传学已经完全从物质结构的特殊性为各种精神现象找到了可靠的物质根据。恩格斯预言过,总有一天,我们将会在实验室中造出有新陈代谢活力的蛋白质,用物质造出生命。这个科学的预言正越来越接近于实现。
宗教神灵的最后藏身之地将被自然科学和唯物主义
哲学扫地以尽。为了说明世界上的一切现象(包括说明精神和生命现象),我们既不需要超越世界而存在的创世主,也不需要把世界本身说成是神,或假定任何内于世界万物之中的非物质的灵力和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