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排瑶的私有制更发达,“公山”、“公田”在瑶排经济中不占主要成分。虽然排瑶社会仍存在瑶老制,每排瑶老均不止一人,而由“天长公”(一排之首)、“
头目公”(每条龙的
头目)、“管事头”(军事
首领)组成,或由“天长公”、“户长公”(各户
头目)、“掌庙公”(排中
祖先大庙掌管者)组成,但只保留组织
祭祀祖先的“耍歌堂”活动,处理内部纠纷,管理水利,指挥抵御外敌等公共事务,并无组织全排各户进行集体生产,指挥产品分配的权利,因为私有制的确立,生产活动早已改为一家一户为单位进行。农村公社在这里已大为褪色,多半只剩下躯壳,而缺少实质性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