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水族的社会发展史看,水族很早就已实行一夫一妻制,这可能与水族很早就受到汉文化的影响有关。尽管如此,水族曾经经历过原始群婚、血缘家庭、族外婚以及对偶婚等婚姻形态是确定无疑的。这从水族民间传说以及水语中保留有大量的有关亲属糖谓词汇就不难得出结论。换言之,水族并非从一开始就实行一夫一妻制。唐宋之际,由于与汉族接触日渐频繁,中央王朝的势力逐渐深人,水族地区普遍建立了羁縻州县,在汉文化的影响之下,水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了显著提高,最终导致水族从骆越母体分离出来,发展成为一个单一的民族。
唐宋时期,水族地区社会经济虽然发展不平衡,但总体说来,已处于封建领主制经济发展阶段。到明代,由于土司制度的建立,中央王朝对水族地区统治进一步加强,水族地区社会经济已实现从领主制经济向地主制经济的转变。由于很早就受到汉族
封建主义文化的影响,在婚姻的缔结方面,水族也很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明媒正娶,父母包办成为水族地区青年男女婚姻缔结的重要标准,也成为制约水族青年男女恋爱、婚姻自由的绊脚石。除此之外,同宗不娶、异姓开亲以及仇家不结亲等观念也是限制水族青年男女自由结合的重要的社会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