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明(1952.8—)
瑶族,
云南河口
瑶族自治县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71年4月至1975年4月在
中国人民解放军0271部队58分队服役,任副班长;1975年4月至1979年12月在河口县
莲花滩乡嗅马村务农;1979年12月到河口县瑶山公社任计生专干;1981年到红河州民族干部学校
读书,1983年8月毕业回河口县瑶山公社工作;1984年3月调任河口县
莲花滩区区长;1987年11月调任河口县南溪镇筹备组组长;1988年4月至1990年4月在中央民族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大专班
读书;1990年毕业后任中共河口县委常委、宣传部长;1991年3月至1999年3月先后任县委副书记、县长、经济合作区管委会主任;1999年3月至2003年4月任红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正处级);2003年4月至今当选为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任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
中国云南省第四、五次党代会代表,
云南省第八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