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社会经济形态处于封建地主制的彝族地区,婚姻家庭伦理道德与汉族较为接近,婚姻须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双方婚后须严守贞操,如其中一方与第三者有不轨行为,一般由村寨或家族出面对违禁者予以惩罚。在小凉山彝族
奴隶制社会里,对于不同等级之间青年男女相互交往的约束,构成了其道德规范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该社会中,还实行着严格的等级内婚制,即黑彝贵族只能在本等级内通婚,严禁与被统治等级之间联姻。如黑彝女子与曲诺等级的男子通奸,双方必处死;如是黑彝男子与曲诺女子通奸,双方将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甚至有将男方开除家支或受其他形式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