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
瑶族峒的
首领称峒主,“补降徭唐和等为峒主”。又称团长:“诸徭团长袁台等数十人,诣经略司谒谢,悉袍巾、裹横梃,犒以银碗、彩绝、盐、酒,劳遣之”。有称酋长的,“青草、明坑二峒素桀骜,或议剿之。大训曰:独不可理谕乎?招其酋长十余人至,具劳之,谕以祸福,皆泣谢去。”据史载:梅山峒有酋长四百余人。这也可以佐证宋代瑶区的社会组织是峒中有洞,大峒
首领为峒主或峒首,小洞
首领为酋长。亦有称瑶
长者,宋乾道元年(1165年),宜章峒李金率领瑶民起义,得到各地瑶民的响应,广东化州漓水乘时为乱。李金失败后,“复传檄召徭长,开谕逆顺,而徭人降”。总之,宋代瑶人之峒首名称较多,“往时溪峒设
首领、峒主、头角官及防御、指挥等使,皆其长也。”可见,宋瑶人峒内还有负责军事和安全的
首领。徐中舒先生认为宋代瑶人的社会基层组织峒是由“黔中”发展而来的,他说:“(黔中)是秦汉时代的一种社会组织,黔的本意是用树枝木桩等障碍物,把居住点围起来,以防蛮兽和外人的侵袭。‘黔中’就是在这道障碍圈之内的意思。后来发展成了对一种社会组织的名称。这个名称后来称为峒或洞。”而宋代瑶人的峒,则是以大山为障碍物,将其民族或宗族围起来,所以它是一种地域性的组织,也是各
氏族、宗族的集合体,它不是血缘关系的产物。每峒或洞都有自己的
首领,名曰:峒主、酋长、瑶长、头角官和防御、指挥等。
首领和邦人的关系是指挥和服从的关系。“蛮酋自称曰官,谓其所部之长曰都蟆,邦人称之曰土官。”峒中“男丁受田于酋长,不输租而服其役,有罪则听其所裁,谓之草断”。很显然,这是一种村社土地所有制形态。这种形态,不仅说明
瑶族内部已幵始阶级分化,而且使田丁与酋长之间的关系变成依赖和被依赖的关系,这种关系必然会产生一种对立的关系,从而使酋长与田丁的矛盾激化,必然引起瑶人内部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