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古斯”一词,在我国古籍中始见于清代何秋涛所著《朔方备乘》一书中,曾讲“索伦”或“喀木尼堪”,“一作通古斯,亦日喀木尼堪,即索伦部也,其俗使鹿。”很明显,“通古斯”一词,原指“索伦”人(鄂温克)。国外学者俄国人、西方及日人学者也用“通古斯”一词,概念则不尽相同。据凌纯声先生讲:“我们读1936年出版的法人杜阿德所著《中华帝国全志》一书,其中《鞑靼史概说》的一章里有住在贝加尔湖周围的土人,莫斯科人称之为通古斯(Toangouse),鞑靼人称之为鄂伦春(czotchn)。”而西方和
日本的一些学者,则把操“通古斯”
满语的所有民族泛指为通古斯人,“通古斯”一词,逐渐在国内外
学术界中变成了语言学领域的代表。凡属同一语言范畴的诸民族及地区便被划为通古斯语支的所属民族。根据目前
学术界语言领域的观点,在
中国属于通古斯语族的民族有满族、锡伯族、赫哲族、鄂温克族(即“索伦”)、鄂伦春族以及历史上的满族先世女真族,在苏联境内的有埃文基族、涅吉达尔族、那乃族(即
中国境内的赫哲)、乌里奇族、奥罗奇族、乌德盖族等。在国际
学术界中普遍认为,关于通古斯族的称谓、涵意、用法等是亚洲民族中一个极其混乱而又复杂的争议问题。本书不对“通古斯”一词的涵意进行论述,只是借用这一语词,说明通古斯语族中的诸民族在地缘与古文化
创造与发展方面,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与贡献。在探讨与研究北方
神话学的特定领域、形成、发展以及流变中的相互影响、相互补充的文化历史意义和渊源关系。众所周知,语言是
神话产生与流传的重要条件与前提,人们的共同语言和思维发展,才为
原始人创造并传播
神话提供了可能性。在民族尚未形成和出现之前,语言的交流是很早就在发生着作用的。因此可以说,在研究北方古代
神话时,对满——通古斯语支的诸民族传流下来的
神话,便可以相互比较,予以科学地鉴别与分析。因为它们现在尽管分别成为许多具有独立生活习俗、语言、性格、生产职能的不同的民族,但在遥远的古代其
祖先互相有过共同生活、共同交流思维的古文化史,其
神话的源流应该认为是同出一源的。尽管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存在民族迁徙及与其它民族(非同一语支民族)的密切联系,其
神话发展的基本因素和特点是可以辨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