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类似法则”。相类似的东西可以产生类似的东西。据此法则,
巫术施行者认为,如要达到某种目的,只要模仿真的事物,使用象征此事物的象征物,就可得到真的结果。如要诅咒或祸害某个仇敌,就可做一个类似或象征此仇敌的偶人,对之施行诅咒
巫术,即可达到目的。为欲其瞎眼就针剌其目,欲其心痛则针刺其心。北美印第安人如欲加害于某敌人,便在
泥土或沙灰上画一象征其人的人像或断定某物为象征其人的身体,然后用尖锐之物对之剌杀。我国彝族在举行咒人咒鬼仪式时,常扎一草人代表敌人和鬼,对之咒骂打杀,认为即可达到预期的目的。这种以“类似法则”为原理的
巫术,称之为“模仿
巫术”。